The Happy Prince 之"想太多"小感

前陣子看到一篇文章,不知為何提到王爾德的快樂王子。作者說他在教學生英文版時,看到"he loved him"這樣的字眼,赫然發現以前看中文版時並不明顯,隱含其中的同志情。因此趁這個機會,正好可以解決一篇該看而未看的故事,就去Gutenberg download"The Happy Prince and Other Tales, by Oscar Wilde "來啃。這本書包含五的故事,目前我看了"The Happy Prince","The Nightingale and the Rose"和"The Selfish Giant".

快樂王子是第一篇,也是最著名的,我想許多人小時候都看過或聽過這個故事,大意是美麗的雕像快樂王子,拜託來不及跟同伴南下過冬的燕子幫助城裡困苦的人們,最後王子全身寶石金箔散盡,而燕子也凍死了,王子鉛做的心裂成了兩半;我想許多人都還有印象吧,但是既然今天重讀的出發點是王爾德的同志背景,那就用"有色"眼光來看看:



首先,王爾德對燕子使用的代名詞是"he",而善良可愛的小燕子來不及南下埃及的原因,是因為他迷戀上一株蘆葦,代名詞"she",但是成為燕子的妻子必須跟他一起旅行,蘆葦辦不到,所以燕子只好離開了。這部分揭示了這個故事的設定,"愛情"是超越物種,這裡的"love"是帶有性意味的男女之情喔,既然動植物都能相戀,那其他都是小事情,沒啥不可以。 再者,有關之前我讀的文章作者提及的"he loved him",有出現兩次相關的片段:
"The poor little Swallow grew colder and colder, but he would not leave the Prince, he loved him too well."這句倒是不會讓人產生什麼聯想,love有很多種意思,特別在童話和預言裡,幾乎所有針對自己以外的人事物的正面情緒都會用love,因此,我想這不一定參雜了小燕子對蘆葦的那種愛。
接下來燕子死前跟王子道別,要求要吻王子的手,王子說: “you have stayed too long here; but you must kiss me on the lips, for I love you.”這句話就有爭議的空間了,就我們所知道,會認為西方人(歐美),一般的同性好友,也會沒有性意味的親吻嘴唇,感情深厚親吻嘴唇也不代表有"私情"。不過對基於我這兩個月透過小說及電影對維多利亞時代的了解,通常一般的招呼,是親吻靠近嘴角的臉頰,父母長輩對子女可能會吻在唇上,但似乎通常對小孩子,女性友人間有可能吻在唇上,但是難保沒有擦槍走火的意味,男性友人間更不用說,簡而言之平輩友人間是不大可能出現吻在唇上的情況,當然吻在唇上也有很多種...

離題了。今天中午跟吱提到這件事,她的意思是,知道王爾德是gay之後,才刻意去注意這種意象,似乎頗過頭;過去看中文版不認為有什麼隱喻,現在看英文版也不用過度聯想,理由除了前述有關童話裡通用的love之外,他們的身分太懸殊,讓人不會有任何他們會產生affair的想像,根本沒有必要硬要套上同志意涵。

沒錯,這麼想當然是非常合情合理的,可能對作者也比較公平,但是今天前提就是用想太多的方式去解讀。前面說過,我認為他在一開始就有擴大愛情的適用對象範圍,因此能夠解釋身分懸殊這個問題,而如果作者真的有意偷渡同志意象,這個設定是有必要的;根據資料,這故事是寫給他非常年幼的兒子們的,所以也不清楚他當時是否已有同志意識,但是若當時已對男性有所傾慕,寫到"he loved him"不可能對這樣的字句沒感覺,因此托主角身分懸殊的福可以大剌剌的寫下這樣的字眼,多少有"寫爽"的意味,這就是偷渡吧。

若不是今天抱著找碴的心情去看,我看這個故事最直接的反應是"好社會主義啊",那種明顯對窮人、勞動階級的同情和對統治及上流階級的諷刺。其實有很多童話都會出形容窮人生活的情節,如果說是什麼讓我覺得很社會主義的話,就是他描述的是城市裡的底層勞動階級,而不是一般我們熟悉的童話中的貧農;像是他敘述為王后的侍女舞會所要穿的衣服刺繡的女工, 感覺上就是很鮮明的icon(這似乎是英國社會主義著作常出現的職業);而他也用非常明快又充滿現代感的表現市長和議員們的顢頇無知;這些指涉當代政治上的意涵成為快樂王子的一大特徵,也是後世解讀的重點。

在閱讀這三篇故事時,是有出聲"念"出來的,而我建議所有人都應該這樣做。這些童話的體裁,可以說是介於敘事詩和小說之間,為了讓這短短的故事保持明快流暢,作者在用詞遣字上必定有採用詩的技巧,因為朗讀時,可以很明顯感覺到韻腳的作用和節奏,文字的音調很美,充滿音樂性,隨著抑揚頓挫自然而然洩出淡淡的哀傷,可以更直接的感受這個故事的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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