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行十餘里

溜完狗,出來已十二點多。不想等不知何時才來的末班車,也想排解沒有菸抽的焦躁,我從木柵走回家,一個半小時的路程,大概有十來公里吧,連耳機也沒戴上,只是走著,想著。

曾幾何時,變成一個面目可憎的大人了呢?

什麼時候開始,成為一個該被痛恨的個體?


像是渾身沾滿了髒東西洗不掉,但更像是拖著腳在一片髒污的泥寧裡行走的感覺,與其說髒,不如說累,累到沒有力氣去理會髒不髒,因為怎麼樣都走過去了,路上有痕跡,身上有污漬,但沒有停留的地方,只能持續走下去。

十年前,有個女孩跟我說:你教出來的孩子一定很正直。想到這,突然一陣哽咽,然後在空無一人的馬路上笑出聲來。親愛的瑩,如果妳看到我的手,如果妳知道我做了什麼,還會這麼說嗎?一定不會的,從八年的那一刻起,妳就知道我多麼的卑鄙是吧?












對不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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